南朝宋刘义庆的《幽明录》细节生动。无论是《刘晨阮肇》的细腻配资网首,还是《焦湖柏枕》的洗练;无论是《买胡粉儿》的缠绵,还是《刘道锡与刘康祖》的风趣……
《幽明录》以其独特的细节和对细节的色彩鲜明的描绘,使这些风格不同的作品,在丰腴方面获得了统一性。
又如《吕球》:
东平吕球,丰财美貌,乘船至曲阿湖,值风不得行,泊菰间。见一少女乘船采菱,举体皆衣荷叶。因问:“姑非鬼耶?衣服何至如此?”女则有惧色,答云:“子不闻‘荷衣兮蕙带,倏而来兮忽而逝’乎?”然有惧容。
回舟理棹,逡巡而去。球遥射之,即获一獭。向者之船,皆是萍蘩蕴藻之叶。见老妪立岸侧,如有所候望。见船过,因问云:“君向来不见湖中采菱女耶?”球云:“近在后。”寻射,复获老獭。居湖次者咸云:湖中常有采菱女,容色过人,有时至人家,结好者甚众。
六朝志怪中,写物怪幻化为女子的故事,时有所见。但像《吕球》这样,把幻化形象写得如此细腻的,则殊为少见。
李剑国《唐前志怪小说史》曾将这类情节视为“人妖恋爱”,并认为物怪被男子惩罚是“遇人不淑”,“读后深感遗憾”;“这些女性妖怪并不害人,为恋爱而死于非命,惹人同情。”[1]恐怕是误会了。
女怪与女鬼的区别在于:鬼本质上是人,人对女鬼的感情通常是真挚的;怪则是与人格格不入的另类,是居心不良的诱惑者,假如有人爱上女怪,只是受骗上当而已,哪里谈得上爱情。
唐宋元明时期,零零星星地有妖精获得跟人谈恋爱的资格,到清代蒲松龄的《聊斋志异》,妖精跟人谈恋爱就成了一件寻常事了。但在六朝,妖精还没有资格跟人谈恋爱。
注释:
[1]李剑国:《唐前志怪小说史》,第367、366页,天津:南开大学出版社,198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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